环保技术咨询领域

“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 2018-09-06 浏览量 :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公司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为企业指导“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履行管理要求的程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技术指导,使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完善相应环保设施,满足“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